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顺序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在债务关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先履行抗辩权。当当事人双方具备互负债务义务,满足先后履行顺序,那么,如果其中先履行的一方拒绝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固定的情况下,那么后一方有权拒绝履行义务。那么,顺序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解读!
  一、顺序履行抗辩权不是先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
  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67条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值得提出,“顺序履行抗辩权”这一名称并非唯一,使用的人也比较少。不过,2008年司法考试卷三第57题选项a使用了“顺序履行抗辩权”一词。另有在同一以上使用“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等词语的。仔细说来,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比如“先履行抗辩权”强调先履行一方应先履行其债务;“后履行抗辩权”则强调抗辩权人本身履行的后在性。
  二、快速区分3个“履行抗辩权”:
  1、顺序履行抗辩权—— “对”先履行人的抗辩权;(该抗辩权的行使主体都是后履行义务人,行使对象都是 先履行义务人;有的人称其为“先履行抗辩权”,有的人称其为后履行抗辩权,其实是一回事;)2、不安抗辩权——“对”后履行人的抗辩权;3、同时履行抗辩权—— 任一方“对”其对方 都可以行使;
  三、成立要件
  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在这里是指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
  四、法律效力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顺序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可见,顺序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通过资料的收集和汇总,相信我们已经对“顺序抗辩权是什么意思”这一问题进行了清楚的回答。如果先履行一方之前没有进行义务的履行,随后又进行了补救措施,那么这种情况下,后一方必须进行义务的履行。
  
  
  
总结:在债务关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先履行抗辩权。当当事人双方具备互负债务义务,满足先后履行顺序,那么,如果其中先履行的一方拒绝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实际工作中,员工与用人单位都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劳
      在实际工作中,员工与用人单位都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说,了解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就是必要的,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生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需要哪些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需要哪些赔偿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


·劳动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劳动关系是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之一,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之日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件,之后有关......


·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
      我国近几年离婚率急剧上升,离婚已经不同于以前的难以启齿,离婚可以双方协商后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到法院进行离婚的诉讼办理离婚,离婚诉讼和其他案件诉讼一样有时间的规定,......


·办理收养公证后就合法了吗 一、办理收养公证后就合法了吗?
      办理收养公证后就合法了吗一、办理收养公证后就合法了吗?办理收养公证后不能证明合法的收养关系,只有进行了收养登记的才正式生效,才是合法的,否则成立非法收养。而收养公证是自愿的,但如......


·民间借贷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
      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在借条中应当约定交付方式,另外,一个内容完善的借条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收取借款人亲笔......


顺序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