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并购公司后如何管理

  并购公司后如何管理公司并购作为一种资源的再配置过程,是公司成长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现实中的公司并购并不一定就意味着盈利,公司并购大约有一半最后都失败了,统计资料显示,除了并购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大一部分并购失败来源于公司并购后没能及时进行有效的管理。那么,并购公司后如何管理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管理整合的步骤和方法
  1、调查分析阶段:在了解被并购企业管理现状和历史的基础上,重点调查被并购企业的管理思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通过对被并购企业历史和现状的演变分析、企业现状的对比分析、并购后企业在行业中的目标地位的分析,肯定并购双方在管理上的优秀之处,进而找出双方的管理差异,认清企业的未来管理目标。2、移植阶段:即并购企业在被并购企业内部推行自己的管理模式。移植阶段舆论氛围的营造是十分必要的,在强大的信息压力下,被并购企业的员工接受先进的管理思想和价值观念,并上升为主流意识,管理制度的实施就容易得多了。3、融合创新阶段:对旧有模式进行修订或突破,从而改善企业的现状,提高企业的业绩。并购交易完成后,并购方往往从以下三方面对被并购企业进行管理整合:
  (一)管理思想的整合
  管理思想的整合首先是通过对被并购企业管理层的调整来实现的。在此基础上,宣讲、解释优秀管理思想的内涵,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辅之以正确的强化方式,使管理层和员工由被动接受到入耳入脑入心,再主动地贯彻于企业的活动之中。
  (三)管理制度整合
  并购企业均将优秀的管理制度移植到被并购企业,以求并购双方在管理体制和制度方面的一体化。
  (四)管理机制的整合
  管理机制的整合应着重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1、建立科学统一的决策机制。许多成功的并购案例都说明,整合效果的高低往往与经营战略的统一和管理的一体化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2、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对管理层和员工实施有效的激励,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无疑是管理整合的关键所在。3、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使管理本身形成了闭合系统,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合理的制衡结构。并购公司后如何管理是一门很重要的学问,没管理好,再好的公司也有失败的危机,管理得好,再惨淡的公司也能够重获生机。作为企业领导者,要学会并购公司后如何管理,如何让收益更上一层楼。
总结:并购公司后如何管理公司并购作为一种资源的再配置过程,是公司成长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现实中的公司并购并不一定就意味着盈利,公司并购大约有一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证遗嘱被撤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公证遗嘱被撤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遗嘱当事人和国家是可以将公证遗嘱进行撤销的。当事人如果进行撤销的话,需要本人来进行撤销,如果涉及到公证遗嘱危害了遗嘱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也会将其进行撤......


·一般劳动关系有哪些种类?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从而能很好的保障自身的薪酬、福利,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后就已经建......


·一、请个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
      一、请个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如何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一旦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就可能构成犯罪,即背信损害......


·信贷办理后没有及时还款会怎么样?
      信贷办理后没有及时还款会怎么样?欠贷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被通缉的。通缉只对犯罪分子使用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则......


·动产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动产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动产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定是需要区别对待,有一些动产物权请求权是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比如说排除妨害停止侵权请求权就不能够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并购公司后如何管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