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吸毒的,这属于恶习,要是一直不戒掉的话,肯定是会对婚姻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那此时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如果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管辖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具体来说对方吸毒如何提起离婚诉讼?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提起离婚诉讼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一方吸毒且屡教不改的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另外,下列情形,也属于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
1、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
(1)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甲肝、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
(2)性无能且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性无能、后发性性无能。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无法治愈,且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经过治疗没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3、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4、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
(2)一方与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经教育不改者,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或过错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或经教育、处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提出离婚。
(3)一方有赌博、好逸恶劳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4)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5、犯罪或其他其他情形
(1)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一方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
(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二、对方吸毒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向哪个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1)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3、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综上,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因为,吸毒是法定的离婚情形之一,同时由于吸毒的一方还具有过错,因此起诉离婚的同时,还能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阳江律师。
总结:夫妻一方吸毒的,这属于恶习,要是一直不戒掉的话,肯定是会对婚姻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那此时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如果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自己写的遗嘱有效吗 自书遗嘱需要办理公证吗
自己写的遗嘱有效吗自书遗嘱需要办理公证吗法律上面允许公民自己亲自书写遗嘱,这属于《继承法》中规定的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是不太一样的,但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遗嘱,其实都是会涉及到一个效......
·怎样才能避免个人间的债务纠纷
当前社会上债务纠纷非常普遍,对此,我国民法制度中规定了一些对债权人的保障措施。在成立债权债务时,债权人要运用现有的法律制度,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就能避免一部分债务纠纷的发生。那么具......
·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权可以吗,抚养权如何确定
夫妻感情破裂后很多人都会选择以离婚收尾这段感情,如果在婚姻内已经有孩子的话,还需要考虑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分配问题其实是非常难确定的,很多时候双方都会想要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武器装备通常在战争年代十分常见,因为在战争过程中武器装备将会发生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特定的主体还是能够拥有武器装备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那么,......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
·劳动合同法同工同酬要符合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法同工同酬要符合什么条件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
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