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员工自保怎样不会成为共犯?

  如果员工所在的公司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要被追究责任的时候,员工作为公司业务的主要办理人员肯定是会连带着需要接受调查,甚至还有的员工会因为参与了犯罪而被当成是非法集资的共犯需要被刑事处罚。那么,非法集资员工自保怎样不会成为共犯?非法集资员工自保怎样不会成为共犯?如果员工事先就不知道公司的业务已经属于非法集资的就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就可以了,如果发现了公司的犯罪行为应当直接选择离开并且报案就不会变成共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请注意,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有三:一是二人以上,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公司),当然要排除该罪名没有规定法人可以犯罪的情形。单纯从自然人角度讲,也不要求二人都具有完全责任能力,即便一方为12岁的少年可以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当然不具有可罚性;二是共同意思,也就是有共同犯罪的想法,我们专业术语叫做具备相同的犯罪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三是共同行为,也就是一起去做了坏事,这里的“做坏事”不是指您都要“亲历亲为”着手做,而是对犯罪进程的推动作出了必要“贡献”,例如教唆、帮助等。在共同犯罪中,并非一起犯罪就一定被判决同样的罪名。以P2P网贷刑案为例,非法集资案件常常涉案人数众多,十几甚至几十上百的嫌疑人,在侦查阶段通常统一按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逮捕,这是因为非吸的入罪门槛较低,收集证据较为便利,一旦发现标的作假(这里的假,不仅包括无中生有,也包括无法匹配到对应债权等),则在移送审查起诉时修改为:部分人员免于刑事处罚,部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部分人员涉嫌集资诈骗。区别的关键在于:在共同犯罪中,他们所起的作用不同,对于犯罪起到的贡献度不同,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同。通常来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CEO、CFO、风控负责人,在公司做决策属于“头脑”,可能会被按照最重的罪名起诉;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销售能手,属于公司“左膀右臂”,由于不了解公司资金真实流向和项目真实情况,通常作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嫌疑人处理;对于普通销售人员和行政人员,属于公司“细枝末节”,在刑法视野内,通常作为证人处理。出于刑法理论“帮助犯”的考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非法集资员工自保怎样不会成为共犯?综上所述,员工是不需要特意去寻找方法去避免卷入到公司非法集资犯罪中去,如果员工事先就不知道公司的业务已经属于非法集资的就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就可以了,如果发现了公司的犯罪行为应当直接选择离开并且报案就不会变成共犯。
  
  
  
总结:如果员工所在的公司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要被追究责任的时候,员工作为公司业务的主要办理人员肯定是会连带着需要接受调查,甚至还有的员工会因为参与了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大连市工伤护理费待遇是什么标准?
      大连市工伤护理费待遇是什么标准?工伤也许是每个企业职工都不想遇到的事情,但是世事无常,有时候工伤也难以避免,而职工工伤之后,企业肯定会进行赔偿,一般包括护理费,误工费,还是医疗赔......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但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最近几年电视新闻经常报道一些医院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实际上医疗纠纷是双方都不想要发生的一件事情,因此您都想要清楚的知道根据相关规......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提供材料是什么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提供材料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它的特点是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进行协商解决。而诉讼离婚则免去了不必要的纠纷,可以更公正的对财产进行判决。那么,我们针对离婚后孩子抚......


·什么是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
      什么是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界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界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非法集资员工自保怎样不会成为共犯?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