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有些劳动争议在解决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不过需要注意,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劳动争议法院是不能够受理的。而反之,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1、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2、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怎样交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六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收取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受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请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刷费等。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后五日内预付。
多数人的眼里,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那么就属于劳动争议,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不是这样的。在被认定为劳动争议的范围内,有一些是法院要受理的,具体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
总结: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有些劳动争议在解决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不过需要注意,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劳动争议法院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换押证补充侦查期限是多少?
换押证补充侦查期限是多少?换押证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四条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
·一、二手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二手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二手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包括医疗费用,按照正常的医生所开具的医院方面的费用清单来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有关肖像权的法律是什么
一、有关肖像权的法律是什么?
有关肖像权的法律是什么一、有关肖像权的法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谁支付,收费标准是什么?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谁支付,收费标准是什么?一、招标代理费由谁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最高法关于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如何承担
最高法关于夫妻婚内债务离婚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
·因发包人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能要求赔偿吗?
当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任何一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要是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工期拖延,就是建筑工程合同违约的一种。根据合同法......
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