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
  
  我们在受到人身损害时,往往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作为我们熟知的司法机构,往往您都会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此类案件。那相关的诉讼费用又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的,我国的办案单位又有哪些标准。
  
  一、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 每件50元至500元
  
  2、1万元以下: 每件交纳50元
  
  3、1万元至50万元: 执行金额×1.5%-100元
  
  4、50万元至500万元: 执行金额×1% 2400元
  
  5、500万元至1000万元: 执行金额×0.5% 27400元
  
  6、1000万元以上: 执行金额×0.1% 67400元
  
  三、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1000元至10万元:保全金额×1% 20元;
  
  3、10万至89.6万元:保全金额×0.5% 520元;
  
  4、89.6万元以上:5000元。
  
  四、离婚案件
  
  1、一般情况:2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五、侵害人身权案件
  
  1、一般情况:每件3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六、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50-100元。
  
  七、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八、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1、无争议金额的,每件8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九、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十、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十一、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100元。
  
  十二、申请支付令
  
  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三、申请公示催告
  
  每件交纳100元。
  
  十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元。
  
  十五、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
  
  十六、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80元。
  
  十七、不交纳诉讼费案件
  
  1、民事特别程序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案件。
  
  我们可以看出国家还是比较明确地指出了相关案件不同金额的相关收取标准的。您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进行追讨的相关费用要认真计算。这里您要认真的收集自己的有力证据,保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能够清晰的判断案情。
  
  
总结: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我们在受到人身损害时,往往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作为我们熟知的司法机构,往往您都会到人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


·利用信用卡诈骗坐多少年牢?
      新闻上面常常普及各种的信用卡防诈骗知识但是无奈犯罪分子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而在发现被诈骗之后除了及时的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之后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了,但是如果发现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诈......


·未成年人财产侵权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国家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权不受侵犯。未满18岁的人员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财产范围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哪些是未成年人的财产范围,未成年人财产侵权案......


·一、结婚后按揭买房现在离婚怎么分割?
      一、结婚后按揭买房现在离婚怎么分割?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虽然在很多方面,我国是给予了精神病人特殊保护的,但这并不代表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时候,也一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要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此时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该怎么承担呢?详细内......


·疫情银行还贷延迟时间是多少?
      疫情银行还贷延迟时间是多少?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一般可以延长到疫情结束后,目前多家银行们正接受延期申请的基本都是当前月份的贷款还款,可延后期限暂时也多为十余......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