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就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催告开发商,经催告3个月后仍未能交付的,购房者可以单方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购房者没有催告,那么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一年内没能交房,购房者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损失。逾期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首先,有约定的从约定。一般购房合同中都会对开发商逾期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作出约定。如果预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标准的,则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约金以“每日为已交房价款万分之几”的标准计算,则已付房价款包括首付和贷款两部分,而不是仅指首付。其次,无约定的按法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底于造成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数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违约不能以消费者没有损失来免责。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如果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约定的可以免责的事项出现逾期交房,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购房者可以依据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在催告三个月后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没有催告的,自约定的交付日起一年后没交房,也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关部门公布或评估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1、有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2、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您在遇到房地产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的时候,您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赔偿本人一定的经济财产损失。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构成这个问题,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心中应当都很清晰了,如果您在处理实际问题的时候,对于延期交房违约金的问题还有疑问,建议您及时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
  
  
  
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必须认罪吗?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当然取保候审必须由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的前提条件之下才能够进行。否则的话,那么法律是不会允许的,因此很多普通的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


·家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
      城市里高楼大厦林立,走在路上时不时就会有高空“危险”向自己的脑袋袭来,这种情形可以归结于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高空抛物可以由对个人进行素质教育进行避免。那么在家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呢?我......


·公司怕员工劳动仲裁吗?
      公司怕员工劳动仲裁吗?劳动裁定是指由劳动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请求裁定的劳动争议居中公评与判决。在我国,劳动裁定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裁定对公司与职工都......


·打架对方先动手造成对方轻伤怎么判
      打架对方先动手造成对方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


·一套房屋可以多次抵押吗
      一套房屋可以多次抵押吗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


·不同意离婚关于财产答辩状是否需要写明财产分割
      不同意离婚关于财产答辩状是否需要写明财产分割不同意离婚关于财产答辩状是不需要写明财产分割。答辩状通常出现与民事诉讼当中,是被告一方针对原告起诉书的内容,进行回答和辩解的一种法律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