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

  在生活中,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不少人都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说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呢?简而言之,应该怎么去约定借款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利息的计算常常有下列情形: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注意的是,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但对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适用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规定。2、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但是,借款人不按还款期限还款的,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应按《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催告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4、由债务人行为引起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债务人除返还本金以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资金占用费。5、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过高的,一般只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下的利息。这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完全等同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符合我国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的实际。但是,如债务人自愿给付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利息,也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不予干预。6、借贷双方仅约定借款利息而未约定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计算。如约定的借款利息高于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则按照约定的借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利息。
  二、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借款活动中,当事人之间最好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去约定利息,否则很容易会引发纠纷,这样不仅麻烦,还会破坏借款双方的感情。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去约定借款利息,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总结:在生活中,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不少人都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说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发[199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1998]4号《最高人民......


·结婚保证书范本及效力
      结婚保证书范本及效力一、结婚保证书范本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身份证号: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身份证号: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经市......


·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质押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


·一、20年了还能告重婚罪吗?
      一、20年了还能告重婚罪吗?20年了不能告重婚罪,因为我们国家对于刑事类型的案件,它有一个追诉时效的方面时间规定。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个人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带齐所需资料,在相关地点,办证窗口递交资料、收件、审件,领取个人土地登记立案表。持收件单到窗口查询,在档案簿上签字,持缴费单(有窗口开......


·子女放弃继承兄弟继承权可以行使吗?
      一、子女放弃继承兄弟继承权可以行使吗?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