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不履行怎么办?
租赁合同的种类多种多样,其中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常见的一种,在合同的签订之后,它可以比较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可是,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不履行怎么办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注册公司 房屋租赁合同不履行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实际租赁中,由于租赁周期长,租赁价格受市场波动大,租赁站往往会在中途与承租方协商变更租赁价格,如果双方未就价格变更达成具体协议并在结算单中体现的话,后期发生纠纷往往就会难以举证,因此租赁户如果要在租赁中途变更价格,可以选择与对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就价格变更达成约定,或者在合同中增加价格变更条款,此外,在租金结算单上也要对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在实际租赁中,由于承租方前后有几个项目进行,租赁户与承租方的多个项目陆续发生租赁关系。部分承租方出于种种原因只与租赁站签订了一个租赁合同,后期的项目直接把前期项目的租赁材料拿来继续使用,并且收发货单以及结算单往往错综复杂,难以分清各个项目的实际租赁事实,一旦发生纠纷,承租方往往不承认未签订合同的项目,因此只要在租赁中发生了项目变更,租赁户一定要根据不同项目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分清每个项目中的租金和未还资料,这样可以有效证明租赁事实,避免租金和资料赔偿出现前后不对应的情况发生。在发货和收货时往往涉及对租赁材料的验货。如果未对货物进行验收,后期发生质量方面的毁损就难以确定责任。所以租赁站在发货时应该要求对方经办人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在收货时租赁站自己对所还货物进行验收确认,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立即进行分拣,并且要求对方经办人进行签字确认,这样后期租赁站可以据此请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如果出现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不履行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是可以提出赔偿诉讼的请求的,违约方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并且要做出相关的赔偿。所以,不管是什么合同,只要签订之后,就一定要严格履行
总结:租赁合同的种类多种多样,其中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常见的一种,在合同的签订之后,它可以比较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可是,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不履行怎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挂靠公司需要交什么税
涉及的税款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
·婚姻续存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占用,随意使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情况。而针对这种行为,另一方却往往束手无策。学习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对把握共同财产的使用非常有帮助。那么婚姻......
·故意杀人未死重伤能死刑吗
故意杀人未死重伤能死刑吗?故意杀人未死重伤也有可能判死刑,具体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
·销售关系是劳动关系吗?
销售关系是劳动关系吗销售关系是劳动关系。多数类似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主体有问题或者务工人员已过退休年龄。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1、《劳动法......
·注册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在现代社会,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因为对于现代人来说,房价是十分高昂的,所以一次性将房款付完是不太可能的,当然这里贷款,的话就涉及到一个抵押的问题,很......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不履行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