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

  对于员工来说最关心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因为现在一般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所以,很多员工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究竟签多长时间比较合适比较疑惑,那么,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介绍如下:
  新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不是临时的工作,通常都是三个月以上的期限。
  相关知识:
  根据08年新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若新员工是08年后进来的,你单位第三次签订10年期劳动合同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一年一年的签订对单位更不合算,就等于第三年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讲是无所谓的,若需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
  一.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1.劳动合同应尽量详细地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双方义务的益处既在于保证双方按照合同严格履行职责,防止出现违约情况;也在于一方违约时,能够有明确的处罚依据。对于企业来讲,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及其具体职责,并明确对于该岗位工作的具体要求。这样,员工有违反职责的行为,就有明确的处理依据。2.劳动合同最好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约定违约责任和罚责,既可以起到警戒作用,更能够成为日后作出相应处理的有力依据,上了法庭也不需要在违约责任问题上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为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对于违约责任,主要是指违约赔偿责任,可以由企业与职工双方商定各种违约情形下具体的赔偿数额;对于职工违纪的处罚方式,可以是警告、记过、扣工资、开除等。对于职工的违纪处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可能太详细,可引用企业规章的规定。3.最好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或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旦出现某些事由,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不再受劳动合同约束;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者发生某些行为,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应注意,不能把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也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并规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好处在于:一旦有约定情形出现,企业就可以不再履行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某公司约定:职工当月无故旷工2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补偿金。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职工旷工2天,显然不太可能被认为是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如果没有上述约定,企业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很可能被判赔偿。以上就是“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的具体解答。劳动合同的期限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签订的,企业都不希望人员流动的过于频繁,通过劳动期限的限制可以留住一批有用之才;员工也希望期限长点,有利于自己的稳定和发展,所以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进行必要的沟通。
  
  
  
总结:对于员工来说最关心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因为现在一般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所以,很多员工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介绍卖淫者到卖淫场所卖淫是否构成犯罪?
      一、介绍卖淫者到卖淫场所卖淫是否构成犯罪?介绍卖淫者到卖淫场所卖淫是构成犯罪,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


·公司可以在哪些情况中对员工降薪
      公司可以在哪些情况中对员工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


·分期付款车辆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怎么判定?
      现代社会,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的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加上近年来的车贷房贷的便利,很多人们会选择分期付款来减少经济压力,那么万一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分期付款车辆交通事故......


·航班取消是否有赔偿?
      航班取消是否有赔偿?一、航班取消是否有赔偿?乘客订好机票,就与航空公司达成了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关系。航空公司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取消航班,乘客都有权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如果航空公司义......


·国家赔偿法2023赔偿金都有哪些规定?
      在民事或者是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或者是案件审理人员个人职业操守的不够,会造成有冤假错案的发生,近年来我国也一直在进行这一类案件的审......


·一、有财产分割的离婚流程是什么?
      一、有财产分割的离婚流程是什么?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


2023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