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生活当中所有的合同无缘无故的单方终止,肯定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引发关于终止合同的赔偿纠纷的。作为合同当中的另一方,因为对方单方终止合同的这种行为肯定会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的,如果终止合同方也没有对于赔偿的问题表现出一个比较配合的态度。那在打官司之前肯定也要相应的了解一下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
  
  2、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3、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4、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二、关于合同变更和终止的相关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综上所述,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应该是双方的书面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金的,但是违约金是结合着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来确认的,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高于实际损失的30%的比例的。可见主要就是由起诉一方向法庭提供对方终止合同的这种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对方在违约的情况下肯定是要赔偿的,但是赔偿标准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过高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总结: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生活当中所有的合同无缘无故的单方终止,肯定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引发关于终止合同的赔偿纠纷的。作为合同当中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医疗纠纷诉讼?
      第一、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起诉,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合法的权益最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普通时效为两年,但医疗事故属于身体受到损害所需赔偿,诉讼时效只有一年,从......


·犯罪嫌疑人贩毒20公斤怎么处罚
      犯罪嫌疑人贩毒20公斤怎么处罚一、犯罪嫌疑人贩毒20公斤怎么处罚?贩毒20公斤的处罚一般是判处死刑,20公斤属于数量巨大了,刑法中对贩毒的量刑是: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著作权被侵犯,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提起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要确定管辖法院。那么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呢?现实中,常见的侵犯著作权......


·收容教育合法吗?
      收容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1993年9月4日国务院令第127号发布)第2条指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


·商标侵权应公开赔礼道歉吗
      不应该,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主要适用侵犯人身权的场合,而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性质的权利,不应适用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而且权利人提出此种诉讼请求是为了恢复因侵权行为造成相关公众对其商标的不......


·17岁怎么脱离监护人?
      17岁怎么脱离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十......


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