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国劳动法加班时间有哪些限制?

  中国劳动法加班时间有哪些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对加班作了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公司制度中规定加班制度,明确公司原则上不支持员工加班,希望员工在法定时间里完成工作。个别员工确实无法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又确有加班需要的,必须按有关规章制度经过层层严格审批方能认可,以杜绝混加班等不良现象。另外用人单位批准给员工加班的时间一般都是严格控制在每月36小时内,一方面这是企业出于对劳动法36小时约束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企业出于对节省加班费用开支的考虑。一旦遇上特殊原因,员工急需要超36刁、时加班,每次加班须经主管经理审批方认为有效。否则,没经审批的加班视为无效,每月加班工时按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计算。提醒劳动者注意,加班是需要单位安排的或通过单位同意的,自愿加班的情况下往往不能被单位认同为加班,从而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可能获得加班工资的,这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第一,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加班审批制度,若没有,只要员工出示了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考勤记录,即视为加班,单位就应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第二,如果公司有加班审批制度,员工没有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自愿加班,而后仅仅出示考勤记录不足以证明加班的事实,因为出示的证据只能说明工作结束之余,该员工没有离开公司,至于具体时间的具体行为无法得知,此时,法律不支持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诉求。
  二、加班时间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实现标准工作时间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度,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不定时工作制只有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才计为加班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规定的条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超过标准部份,计为加班时间。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但却要控制住加班的时间,不能过多的延迟工作时间,否则会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至于中国劳动法加班时间有什么限制,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一般每日安排加班不得超过1个小时,而每个月则不能超过36个小时。
  
  
  
总结:中国劳动法加班时间有哪些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对加班作了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私募基金资金监管的规定有哪些?
      私募基金资金监管的规定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的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


·女员工在哺乳期能否辞退
      女员工在哺乳期能否辞退?女员工在哺乳期公司是不能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


·员工就职于一家企业时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就职于一家企业时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在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时,可以用此进行维权,那么如果公司有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会怎样?如果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应......


·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是怎样的?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


·夫妻一方所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所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条款是通过......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能出售吗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能出售吗1、不能,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不可以卖。2、因为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所以个人之间买卖土地的行为无效。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中国劳动法加班时间有哪些限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