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事业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么?

  事业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么?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二、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三、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调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综上所述,劳动关系是重要的民事关系,作为劳动双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事业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的实际工龄计算。单位有违规行为的话,要根据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执行赔偿。
  
  
  
总结:事业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么?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
      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新婚姻法是完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思路的,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早就已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的。尤其是在夫妻财产方面是成为了婚姻关系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的,新......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焚烧秸秆罚款规定是怎么样的?
      焚烧秸秆罚款规定是怎么样的?焚烧秸秆罚款规定是将会被判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会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监督管理,责令改正,还会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定金决定买卖合同生效的内容有哪些
      定金决定买卖合同生效的内容有哪些一、定金的效力: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


·辞职不批自离有工资吗
      原则上员工自离的情况下有工资的,但是公司以此理由克扣工资也是情理之中,法律没有硬性的限制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


事业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