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试用期内

  在试用期内,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彼此的权利都是相对要薄弱一些的,但在此期间双方都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在试用期内单位就发现员工并不能胜任这个岗位的工作,则也是可以将其辞退的。不过此时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是需要根据被辞退的具体情形来判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可以根据下列情形来判定:1、试用期员工被合法辞退。(1)公司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必须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具体表现,具有合法有效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据,员工对此确认无异议。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2)在试用期间,公司与新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承诺支付一次性的补偿金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协议后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再支付补偿金。(3)在试用期间,公司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名辞退员工,公司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时、员工被劝退的,双方存在分歧与争议,可以通过第三方的调解或仲裁来解决。此类情况,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会败诉。最后,公司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以员工满月考勤工资作为补偿标准。2、试用期员工被违法辞退。其一,因公司强令指挥,采取欺诈、胁迫等违法手段安排新员工工作时,员工有权拒绝执行,此时公司若以员工合服从领导安排为由辞退员工就是违法的。其二,公司在试用期间,没有按合法约定按时足额为新员工支付工资、缴纳社会费、或者未依法缴纳公积金等,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这种情况是公司违法在先。当公司违法辞退员工时,将面临着支付赔偿金,即2N,就是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知道即使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想辞退劳动者也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而其中要是单位因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将其辞退的话,正是符合规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
  
  
  
总结:在试用期内,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彼此的权利都是相对要薄弱一些的,但在此期间双方都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在试用期内单位就发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济宁、德州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鲁价费发〔2008〕178号济南、济宁、德州市......


·犯罪嫌疑人因赌博批捕了多久到法院
      一、犯罪嫌疑人因赌博批捕了多久到法院?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按照我国刑事诉讼......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


·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怎么处罚?
      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怎么处罚?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偷窥别人隐私什么罪,什么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隐私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而在社会生活中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报道屡见不鲜,例如某些人以偷窥等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满足自己不正常的心理需求。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及名誉安......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a、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中心城区:1062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


在试用期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