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动产权证和他项权利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权证和他项权利证明的区别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管理房屋的有效凭证主要记录了房主姓名,身份证,房屋面积地理位置以及使用年限等,还有房地产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是抵押人的权利人的合法凭证,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了。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房屋他项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区别是什么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房屋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房屋的产权登记处对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各项利益的一种法定凭证,一般是由他权权利人保管,这种他权权利人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一般来说,这种权利是抵押权利,在房屋的购买时,如果会有贷款问题时,则在房屋的所有权的证书中就会有涉及他项权利的内容,其内容一般包含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权利范围等一系列内容。上文中对于房屋他项权利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区别的介绍,区县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房屋不动产权证和他项权利证明的区别,上面介绍了两证合一后房权不变,证书不用更换,新证和旧证一样,同时具有法律效力,他项权利证是房产登记机构颁发给权利拥有人抵押或典权的法定凭证,具有法定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证只是记载了房主的房屋面积使用人的详细情况。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不动产权证和他项权利证明的区别,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管理房屋的有效凭证主要记录了房主姓名,身份证,房屋面积地理位置以及使用年限等,还有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强险与商业险分别赔偿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
      交强险与商业险分别赔偿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一、交强险与商业险分别赔偿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交强险与商业险分别赔偿是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如果车主同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对于保险事故......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审判强奸案件?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审判强奸案件?一、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审判强奸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审判强奸案件,但这种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是采取不公开审理强奸案件不公开审理。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租房是很多没钱买房而需要房子居住的人首选,因为房价只增不跌,
      租房是很多没钱买房而需要房子居住的人首选,因为房价只增不跌,导致越来越多的工薪族开始租房。在这种形势下,国家为了保护租户的权益,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但是这却让许多以租房为收入来源......


·撞了人不知道算逃逸吗
      需要看情况,如果确实不知情的,不属于肇事逃逸。所谓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所以,构成交通......


·行政拘留在当地能查到吗?
      行政拘留在当地能查到吗?行政拘留可以查到,行政拘留不算犯罪,一般不记入档案,会留在公安局内部的网络系统中。只是在所属处罚机关存档备查的,即县级公安局或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派出所备案。所以......


·盗窃批捕后案子到哪了?
      一、盗窃批捕后案子到哪了?盗窃批捕后案子到检察机关,盗窃案件正常公安机关批捕后向检察院移送卷宗。正常情况下是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依据法定程序是检察院审查之后向法院起诉,然后法院会......


不动产权证和他项权利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