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人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否则签订的合同很可能被确认为无效。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呢?此外,实践中有不少合同在签订后不一定会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导致合同绝对无效的情形实际上只有两个:
  
  一是有违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它的特点是这种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了必须如何做,或者禁止如何做,违反了即导致合同绝无效,可以对号入座。它的难点是判定区分一个强制性规范是效力性的还是管理性的有一定难度。只有当违反了效力性强制规范时才导致合同绝对无效。从这一角度审查合同的效力,关键在于对一个强制性规范的性质做出正确的评判;
  
  二是损害了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国家整体的安全利益)和社会利益。社会利益包括——不特定第三人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类型);与法律基本价值密切联系的私人利益——生命权、健康权(实际体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受最低限度道德要求保护的私人利益(为维护最低限度道德要求而将其上升为社会公共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基于公平正义而上升的社会公共利益)。它的特点是除直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范的绝对无效合同外,其他绝对无效的合同都可以归为此类。它的难点是法律并未明确告知什么是公共利益,难以对号入座,需要在审查合同时由审查人具体的做出分析,其结果很可能因人而异,最终的决定权在法官。但是只要是损害了国家利益、不特定第三人的利益、与法律基本价值密切联系的私人利益,如生命权、健康权、受最低限度道德要求保护的私人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就是损害了公共利益,就必定导致合同绝对无效。
  
  二、有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合同。我国民法中确立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相关理论,并在《民法通则》作出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对此予以继承和发展,形成了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制度。
  
  依照法理以及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欠缺民事行为行为能力能力的行为。
  
  自然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自然人实施民事行为欠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享有追认权。
  
  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①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②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其行为能力范围外缔结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的种类包括以下这些:
  
  ①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
  
  ②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
  
  ③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人而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
  
  合同无效具体可以分为绝对无效与相对无效。相对无效其实就是指合同是部分无效的。了解了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以及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就要对这些情形尽量避免,否则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将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造成一定的损失。
总结: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人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否则签订的合同很可能被确认为无效。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呢?此外,实践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公民年满多少岁不算童工?
      一、公民年满多少岁不算童工?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1......


·一、无牌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无牌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无证按无证处理,不是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依据是《交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挪用公款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量刑的标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


·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


·简易程序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简易程序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适......


·未婚孩子抚养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未婚孩子抚养协议格式是怎样的1、标题:未婚子女抚养协议书;2、甲方与乙方的姓名及证件号;3、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小孩抚养费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4、......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