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当中

  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当中,人们几乎每时每刻就有很大的机会能够接触到很新鲜的一些事物的,太容易的相恋几率也让人们对婚姻都失去了原有的敬畏。可能人们对婚姻都实在是懒得经营,感情不和了直接离婚就行了,可是有些男方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形起诉离婚女的失踪。
  起诉离婚女的失踪是否会影响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4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丁应准予离婚。”从上述规定看,人民法院处理这类离婚案件的基本条件是:1、被告人与配偶或家庭失去联系的时间必须是2年或2年以上,原告人要向法院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或基层组织的证明。2、经查被告人确实下落不明,或审理期间虽有信息但查无住址。3、开庭前受诉法院要以公告形式(登报或在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限被告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应诉,受公告人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应诉时间加在一起满2年仍不前来应诉的。4、被告人在应诉后仍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即可缺席审判。5、审理后诉讼文书无法送达,亦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原告在判决书尚未生效期间不得与他人结婚。6、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应当指出,因一方下落不明而提起的离婚案件不能按特别程序宣告失踪人死亡,因为失踪和离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后果也不一样。宣告失踪人死亡是法律推定人的死亡,与自然死亡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宣告失踪人死亡之日,也就是继承开始之时;而判决离婚只是夫妻关系终止的一种法定形式,体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存在,下落不明一方的财产可委托他人代管,其配偶不能继承。一方被宣告失踪的,这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只要自下落不明人与家庭无通讯联系之时起算,至公告查找确无下落时止,其间已满2年的,人民法院即可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能证明下落不明人已经死亡,或婚姻一方当事人已经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无须提出离婚。如果是在起诉离婚以后发现女方不见了,这种情况下不排除是女方根本就不想离婚而采取的一种故意回避的方式,可是我国法庭当中也规定了在相关的通知书下达了一定的期限之内,如果女方都不出庭,实际上就可以按照缺席审判,宣判双方离婚的,如果是在此之前女方就失踪了的话,当事人失踪如果已经超过两年了会直接判决离婚的。所以。
  
  
  
总结: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当中,人们几乎每时每刻就有很大的机会能够接触到很新鲜的一些事物的,太容易的相恋几率也让人们对婚姻都失去了原有的敬畏。可能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该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法院决定同意......


·什么情况侵犯了名誉权?
      什么情况侵犯了名誉权(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


·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相信您都不陌生,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都遇到过这个情况,并不是所有的偷东西的行为可以构成盗窃,司法解释对于盗窃罪的规定可以说是相当详细,今天我们主要是给您介绍一下关于盗窃罪的司......


·公司法人变更后的银行变更手续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后的银行变更手续有哪些变更公司法人的话意味着公司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等信息都需要依法变更。不然的话,相关信息就核对不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肯定会带来很多麻烦。变更法人就......


·在我国传销非法集资是否一样
      传销最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给当事人进行洗脑,在洗脑以后,当事人甚至是在自愿的情况之下加入传销组织。正是因为这样,传销的团体越来越大,致使受害者也越来越多。传销的破坏和危害程度估计没......


·一、交通事故中摩托车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一、交通事故中摩托车无证驾驶如何处罚?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应当都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


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当中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