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怎么办?
  
  1、可以要求按合同标准实施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补偿。
  
  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上述内容参考第二条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以要求补足和赔偿,赔偿按工龄来,一年一个月,不足一年按半个月算。
  
  二、订立劳动合同时薪水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但有时不排除双方并未就薪水报酬做出具体约定,这时,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该条规定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三、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公司最起码应该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的标准给职工发放,如果低于当初双方的约定,职工个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向公司申请索赔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职工还是先问清楚公司的有关主管人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话再走司法途径。
  
  
总结:一、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怎么办?1、可以要求按合同标准实施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补偿。2、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强奸罪无罪上诉状怎么填写?
      强奸罪无罪上诉状,首先要写明上诉理由,上诉人是自动终止犯罪,上诉人可以是口头阐述,也可以是书面形势,必须材料齐全,证据充足,和对方的关系是什么,所谓强奸,就是使用暴力手段,对被害人......


·土地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土地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对未利用的土地进行开发使用,分为土地利用范围扩大与土地利用深度的开发。但在开发的过程中就需要对原来土地的使用者做出相应的补偿,支付一定的土地开发补偿费。那么土......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能会发生一些严重的情况,用人单位为了自己的发展,将会解除劳动合同,不再雇佣劳动者劳动。那么,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撤销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成立条件是什么?一、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应该怎样办理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应该怎样办理劳动者在工伤期满后,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应积极的续签这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取保候审后多久手机可以归还
      若手机中有关于案件情况的,手机属于涉案证据,在取保期间是不会给你退还的,等到案件审结后,手机会退还给本人或者其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


一、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