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
  
  因此,有的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时,一并主张代通知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相关知识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程序中并无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天通知可以免于支付代通知金。这里我们还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金。
  
  
总结: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哪些条件犯罪嫌疑人如果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应当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


·公募基金是什么意思
      公募基金是什么意思一、公募基金是什么意思公募基金,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


·车辆绑定驾驶证如何做,如何查询驾驶证
      车辆绑定驾驶证如何做,如何查询驾驶证1、下载“交管12123”APP,安装完成后先注册。点击注册按钮。2、根据“个人用户注册”提示信息,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可选)、注......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我国《继承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


·刑事案件是不是谁主张谁举证
      刑法中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刑法的举证责任,由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承担。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是由控方举证,在特殊的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最新婚姻法8年婚姻关系个人财产是否转为共有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活中遇到什么纠纷的话,都可以参照《民法典》中的条款来进行解决。只要双方属于正常的婚姻关系,那么,......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