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

  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
  
  城管在人民群众的心里形象不是很好,有的时候城管执法甚至还会演变成“打砸抢”。不得不说,城管对一些行为是拥有处罚权的,那究竟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
  
  
  对于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下面七种情况: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同时,在明确了处罚权范围的同时,也对城管执法能够采取的措施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1、进入相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核实当事人的身份等相关信息;
  
  3、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4、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5、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6、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财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二、注意:
  
  1、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会派出不少于两人,在执法时要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对于执法过程中查封、扣押的物品,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不得使用、截留、损毁和擅自处分。
  
  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对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或者妥善处理。
  
  3、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城管服务热线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城管执法其实也就是对城市中一些不法行为或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理,但有的时候,遇到一些不是很讲理的人,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如暂扣工具等等,这是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城管人员的权利,但他们也仅仅只能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下作出处罚。
总结: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城管在人民群众的心里形象不是很好,有的时候城管执法甚至还会演变成“打砸抢”。不得不说,城管对一些行为是拥有处罚权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宁波高温费哪几个月,怎么发放?
      宁波高温费哪几个月,怎么发放?今年高温季节,全市各级工会将筹集500万元以上资金,走访检查慰问高温作业重点企业1000家、职工10万名,持续到8月。昨天,宁波市总工会特别提醒,根据《宁波市......


·工伤的认定时效是多久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工伤的认定时效: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


·无证驾驶去处理说等通知需要多久?
      无证驾驶去处理说等通知需要多久?无证驾驶去处理说等通知需要几个礼拜的时间甚至几天的时间,无证驾驶处罚如下所述,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


·同工同酬的比照标准的内容
      在企业或事业单位中用人及分配工资一直以来就是一个难题,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很难保证员工之间的公平,而员工心理上的满意度是需要有这份公平来维持的,而工资的公平正是同工同酬下的一种结果,而......


·不适用定金罚则情形包括什么
      不适用定金罚则情形包括什么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


·国家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和具体气候地形不同,所以补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别,被征收人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土地征收的农民,国家也给予......


城管执法能够处罚哪些行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