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社会工作岗位竞争十分激烈

  现在社会工作岗位竞争十分激烈,所以可能有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的朋友会选择听完公司的辩解之后拍屁股走人,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做的不合法,我们确实可以进行一下维权,那么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几个月工资?今天本站的我们就为您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几个月工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可见,法律还是会保护普通的劳动者的,但是我们普通劳动者必须清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几个月工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合理的维权,本站的我们在这奉劝您,被用人单位欺负了,千万不要忍着,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现在社会工作岗位竞争十分激烈,所以可能有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的朋友会选择听完公司的辩解之后拍屁股走人,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做的不合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走私贵重金属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走私贵金属罪是一种危害国家贸易管理的行为,除了我们常见的黄金,白银以外,铂、铱、锇也算作贵金属。不同的罪,拥有不同的犯罪主体。那么,走私贵重金属罪犯罪主体是什么?其认定标准又是什么......


·离婚了还能追诉前夫重婚罪么?
      一、离婚了还能追诉前夫重婚罪么?离婚了还能追诉前夫重婚罪,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材料清单: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4、被申......


·担保人起什么作用 现代交易之中,当一方没有足够的资金为自己
      担保人起什么作用现代交易之中,当一方没有足够的资金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时,通常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想知道,在担保合同之中,担保人起什么作用?对担保人的资格有什......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的道路几乎满足不了那么多车辆同时行驶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的道路几乎满足不了那么多车辆同时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在发生事故后需要由交警进行事故认定,才能确认造成事故双方的过错在谁,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几天可......


·侵犯姓名权免责情形有哪些
      侵犯姓名权免责情形有哪些?名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但是现实中,有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却不构成侵犯名誉权。那么侵犯名誉权免责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


现在社会工作岗位竞争十分激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