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

  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2、诉讼中申请保全离婚财产的,保全财物种类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 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离婚财产保全时间限制按照不同的财产类型,保全的时间期限也不同,对于专利或者是商标权,一般就是每一次保全时间为六个月,一旦保全的裁定做出即生效,当事人或者是事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总结: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
      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一、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步骤1:弃权人本人需要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弃权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放弃财产的财产凭证到公证处办理。......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是否还能退回?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是否还能退回?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是不能退回的,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借名购房政策房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借名购房政策房。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首先可能遭遇举报等风险。即便买了,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也非常多。而......


·一、遗嘱代书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一、遗嘱代书费用一般是多少钱?遗嘱代书费用一般在两千元左右,如果是房产建议不立遗嘱,直接过户更省心还省费用。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专利权授予之条件包括了什么
      专利权授予之条件包括了什么一、专利权授予之条件包括什么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


·起诉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起诉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办?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都不愿意抚养自己的子女,法院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就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好子女抚养问题之后,可以再启动离婚诉讼的程序。二是法院可......


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