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河北征地补偿种树会有补偿吗?

  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的加速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农村面临着拆迁和征地。当然,对于正在使用的土地国家不会白白增收,还会进行征地补偿,不同类型的土地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所以,有些人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会在废弃的荒地上来种树,河北征地补偿种树会有补偿吗?一、农村征地补贴标准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也称为基本农田,根据种植作物的类型补贴标准为,旱田作物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15.6万元。除了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征收标准为,旱田5.3万元,水田9万元,菜田15万元。村民住宅、工矿建设用地、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征收标准为,平均每亩13.6万元,空闲地块、荒山、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很多村民会觉得这些征地补贴有些高,自己根本拿不到这么多,征地补贴分为三部分组成,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补贴为种植作物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一般为种植作物年产值的16倍。二、几种不能补偿的情况1、抢行种树补苗的,在征地补偿期间,部分村民为了能领到更多的补偿,会有抢行种树、补苗的现象,这种情况的下的青苗得不到补偿。2、违法建筑,未经村集体同意私自建设的房屋,以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建筑无法的到补偿。3、临时搭建的房屋,这种情况如同于抢行种树补苗,在征地补偿期间临时搭建的房屋得不到补偿。三、种树就可以多领征地补偿款吗严格意义上讲,你未经许可私自开垦土地是不应当得到补偿的。怎么能没有证据证明是集体土地?这地如果不是村集体所有就是国家所有,我国的土地制度也只允许这两种所有制形式。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另外你家并不是以合法的途径取得开荒地的使用权,假如这块地是你承包的,补偿必须给你家。征地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地上种植物和附着物;青苗。剩余年限的土地收益等。土地款不属于个人,属于集体村民。河北征地补偿种树是不能获得补偿的。我国在进行征地的时候,也会有几种不会给予补偿的情况,其中之一就是临时抢种树苗,期望获得更多的补偿的情况。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在河北省的得不到补偿,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不会得到补偿的。
  
  
  
总结: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的加速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农村面临着拆迁和征地。当然,对于正在使用的土地国家不会白白增收,还会进行征地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被起诉不去有什么后果?
      被起诉不去有什么后果?一、被起诉不去有什么后果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你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能组织工程质量检验?
      一项工程的完结并不是结束,我们还需要非常重要的工程质量检测环节来确保我们的安全,可是我们并不清楚,工程的安全是由谁掌管,因此我们也并不知道工程质量检测是不是真正严格,工程质量检测单......


·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权可以吗,抚养权如何确定
      夫妻感情破裂后很多人都会选择以离婚收尾这段感情,如果在婚姻内已经有孩子的话,还需要考虑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分配问题其实是非常难确定的,很多时候双方都会想要拥......


·民事诉讼撤诉费用如何收取?
      民事诉讼撤诉费用如何收取?撤诉一样要缴纳案件受理费,只是减半收取,以下是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于撤诉......


·贵州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这种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征地的过程中,关于征地补偿费用以及人员安置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往往会造成各种纠纷,耽误工程的设施建设,影响政府的信誉和形象......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否可以取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否可以取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是单位提出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劳动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虽说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但是也存在......


河北征地补偿种树会有补偿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