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样的口头遗嘱才有效

  什么样的口头遗嘱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发生了遗嘱继承纠纷怎么办
  
  所有的继承纠纷中,出现较多也是遗嘱继承纠纷,例如在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也有未公证遗嘱;有书面遗嘱,也是口头遗嘱;有同样内容但日期不一致的遗嘱;还有日期不一致同时又有出入或者相互矛盾的遗嘱等等,那么,在这些遗嘱中,怎样判定遗嘱是否有效?以及在数份有效的遗嘱中,以哪份遗嘱为最终分割遗产的依据?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八)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九)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十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对遗嘱的有效性及最终有效性进行判定,并解决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遗嘱继承纠纷。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很多老人通过家庭会议的形式,决定自己的财产以后的归属。但是这种家庭会议并不符合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并不能产生遗嘱继承的效力。最后主张按照老人意愿处分遗产的继承人与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之间会出现争议。为了避免您的家庭也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建议您订立书面遗嘱,并邀请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审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总结:什么样的口头遗嘱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如果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如果企业没有抓住客户的进货规律和各种周期,企业的业务人员每次去收款自然就会十分被动。企业发给客户的商品其计划的货款回笼周期已到......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对此推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程序。但由于环境污染程度通常非工具可准确测量,所以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存在很多难题。下面我们......


·一、孩子的房产父母离婚会分割吗?
      一、孩子的房产父母离婚会分割吗?父母离婚后儿女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只有夫妻双方有权分割房产。父亲再婚房子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和儿女没有权利分割房产。1、根据《中华人......


·开发商通用完税证在哪里办理
      开发商通用完税证在哪里办理对于开发商来说,土地使用税是属于一项重大纳税支出,但是国家针对于开发商的土地使用税是可以分期缴纳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如果将全部的土地使用税交纳完毕以后是需......


·拘留时间规定最长是多久?
      拘留时间规定最长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一般来说国家机关确认某个人存在某种犯罪的可能就说明手中已经已有确实......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况......


什么样的口头遗嘱才有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