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数份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数份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继承法》,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在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相抵触,被继承人死后,按哪份遗嘱继承遗产成为争议的焦点。首先,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再次,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如何分割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二、遗嘱可以变更吗
  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完全取决于立遗嘱人单方个人意愿和意思表示。然而,在法律上遗嘱是一种要求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的变更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可以自己变更或撤销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但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如果立遗嘱人过去所立的公证遗嘱与目前的意愿不一致时,可通过公证程序,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若不再经过公证程序,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相信您现在对遗嘱的效力与变更有了一定的了解。遗嘱是对财产的处分,通常会出现数份遗嘱,哪一份遗嘱有效决定最终的财产分配。因此对遗嘱的效力需要留心关注。有关遗嘱的其他问题,如公证遗嘱如何订立,如何订立自书遗嘱等,本文限于篇幅不作讨论。生活中,如果您遇到了有关遗嘱的疑问时,向律师咨询不失为一种选择,相信律师会用专业的知识与丰富的经验帮助您。
  
  
  
总结:数份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依据我国《继承法》,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怎么取消监护人监护资格 一、怎么取消监护人监护资格?
      怎么取消监护人监护资格一、怎么取消监护人监护资格?取消监护人监护资格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


·在我国规定醉驾几天能到检察院?
      在我国规定醉驾几天能到检察院?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一般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驾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


·工伤鉴定后多少时间能拿到钱伤
      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了伤害是需要做工伤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后多少时间能拿到钱伤呢?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根据实际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工伤待遇,一般伤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


·校园贷法律规则中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校园贷,这个词在近几年来,经常出现在大学生活中,都是一些二三四线的城市的大学生对于这方面的需求比较多,这些城市的学生,因为家庭条件等因素,所以经济来源有限,所以更加刺激了校园贷的成......


·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成立条件是什么生活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刑事犯罪的时候,对受害者的财产造成损失,那么受害者自然是有权利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的。不过民事赔偿和刑事案件的......


·结婚一年多要不过能算诈骗彩礼吗?
      一、结婚一年多要不过能算诈骗彩礼吗?结婚一年多要不过不能算诈骗彩礼,彩礼是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习俗之一,所以不能够算是诈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


数份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