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广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社会抚养费广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广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二、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存在的问题
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有很多问题:第一,“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倡导性义务,对超计划生育不适宜给以行政处罚,因此,陆续将罚款改为了收费”即使是这样,在很多地方还是有好多强制性的。孩子还没生下来,由于和“计划生育的”顶了几句嘴,被带到了“公社”里拘留了。可能这就涉及到了我国的“人权”问题;第二,这些钱被收了以后弄到哪里了,是不是用在了“社会抚养”上。这可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第三,为什么会由于地方上的“领导”换了以后,“社会抚养费”就跟着变了,而且是变高了。协商好了一次交清,却因为领导班子的调换而改变;第四,家庭收支“入不敷出”时是不是也要缴这个费用,让人感觉和“旧社会”差不多。首先我们给您介绍的是广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一些具体标准问题,比如说是以当地的城镇居民收入为基数的三倍到六倍之间来进行征收的,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
总结:社会抚养费广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广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海誓山盟
海誓山盟,有时只是一时的情生意动,结婚后的日日夜夜,却不能总如初见时的那般浪漫,当两人的温情被日复一日的争吵,冷漠,猜疑消耗殆尽,离婚就成了他们要考虑的问题。这时候两个人不再像当初......
·一、共同生活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共同生活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
·商标图形颜色不一样是否侵权
商标图形颜色不一样是否侵权标准是易于混淆,只颜色不一样,肯定容易混淆,商标侵权可以认定侵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上诉状怎么写?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上诉状怎么写?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上诉状需要按照既定的格式书写,双方离婚的时候,曾经所背负的双方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是一起偿还的。如果彼此的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者曾经......
·区级法院诉讼标的类型有哪些?
区级法院诉讼标的类型有哪些?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
·公司产权住宅要交房产税吗
需要交房产税。房产税的缴纳标准是:房屋购买价格×70%×1.2%。如果是以公司名义持有的商住房,需要先结清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才能够进行上市交易。否则,不仅不允许交易,还要缴纳违约金。《中......
社会抚养费广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