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他项权证?

  在我们国家,普通老百姓如果要想在银行进行贷款的话,那么是提供一个担保方式是比较重要的,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房屋抵押来进行担保,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他项权证,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他项权证?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他项权证?
  简单来说,他项权证就是房屋抵押权证,是你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时,债权人办理的抵押权的证明。严谨地说呢,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一般是指抵押人(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二、房屋他项权证怎么办理呢?
  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公章,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共有证)原件、复印件(2008版以前的老房产证未登记共有人的还须携带婚姻证明文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评估报告或房产价值确认书,到管辖房管局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核准、办理完毕后由房管局发放给抵押权人他项权证。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房屋他项权证是银行保管的,盖好抵押章后房本会交还给购房人,他项权证由银行留存。办理时是不是购房人自己去这个要看银行了,有的银行同意你自己去办,给你出抵押材料你就可以自己去办,不过貌似银行很少会同意,基本都是他们指定的人或者机构和你一起去办理。而且取他项权证的时候他们也会有人到场,直接取走他项权证的。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基本材料1、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屋所(共)有权证书原件4、抵押合同原件5、主债权合同原件6、其他必要材料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它项权证是房屋抵押的证明,如果说房屋不要进行抵押了,也就是贷款还完的话,那么他项权证就可以进行吊销了,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总结:在我们国家,普通老百姓如果要想在银行进行贷款的话,那么是提供一个担保方式是比较重要的,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房屋抵押来进行担保,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意定监护公证要多久才能出具公证书
      意定监护公证要多久才能出具公证书?公证是15天以内领取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


·一、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如何处罚?
      一、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如何处罚?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摩托车“酒驾”将与轿车“酒驾”一同适用于公安部的“四个一律”:对酒后......


·民事案件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有哪些
      民事案件财产保全申请条件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


·对走私假币罪如何量刑处罚
      对走私假币罪如何量刑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犯走私假币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一、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50万元。企业最低注册资金限额:1.咨询服务类公司-3万元2.投资管理......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对于老百姓而言,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一样,都是证明房屋权属的重要书面凭证。土地使用证上面会记载房屋坐落、土地面积、土地使用类型及土地年限等重要信息。另外......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他项权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