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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遗嘱 应该按照以下要求办理遗嘱:

  怎样办理遗嘱
  应该按照以下要求办理遗嘱:1、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赠人个人所有,且无债务。4、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5、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在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证明才有效,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立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书立遗嘱的人自己书写并签署名称,因此打印后签署名字的遗嘱会被确认为无效。代书遗嘱应当由代书人代书,并由遗嘱人签名并由代书人签名证明代书情况,由代书人和其他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签名证明才有效。
  二、怎么认定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如下:1、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满足实质要件的要求。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2、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受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3、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4、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继承法第17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共五种,其中后三种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一般情况下,遗嘱最好是经过公证。经公证的遗嘱,在数份遗嘱不一致的情况下,会按照公证遗嘱处理。有时办理公证不方便的,或者认为公证比较复杂的,建议您也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见证手续,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书立遗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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