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册?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开设公司,他必须要经过一系列法律所规定的流程,只有经过这个流程才是合法的,公司否则的话,那么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当然我们国家的评估公司他也是需要进行注册的,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册?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册?
  
  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次核查。对初次核查合格的,申请人在填写“设立申请情况登记表”后,由财政部门开据“设立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申请材料审查核实委托单”。
  
  省级资产评估协会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填报有关表格和审核意见,并填写“受托审查核实回复单”。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资产评估协会出具的审查意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并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省级财政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材料中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合伙人(股东)、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省级财政部门在征得同级资产评估协会意见后,根据《审批办法》的规定向申请人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完成工商注册注册登记后,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合伙
  
  协议或者公司章程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持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到省级资产评估协会领取资产评估证书,办理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登记手续。
  
  二、拆迁评估公司的选择
  
  (一)评估价格完全依照市场
  
  1、2003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2、按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新发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此进行了细化。“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
  
  4、对此,《条例》中,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是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第三方独立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政府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独立判断。
  
  (二)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
  
  1、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而在新发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3、至于评估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办法》表示,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
  
  (三)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
  
  在原来的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的方法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
  
  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比如,在王府井地区征收,可能这个地段的土地在征收后,要开发成商业,将来获得的利益很大。但如果仅按市场比较法,可能体现得不明显。那么可以假设它在征收后,将来开发项目,会取得多少收益。按照假设计算出的收益,来衡量应该补偿给被征收人的那部分。”
  
  首先我们在这里需要告诉您的是,需要携带好相关的材料,向省级财政部门来进行审核评估,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我们国家评估费用由谁承担,以及选择评估公司的法律规定。
  
  
总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开设公司,他必须要经过一系列法律所规定的流程,只有经过这个流程才是合法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违章掉头罚款多少
      中国每天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司机开车上路,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人车辆非常多,有很所无法预测的危险在其中,......


·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


·注册公司10万元的注册资本怎么样?
      注册公司10万元的注册资本怎么样?可以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


·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籍贯:住址:......


·工程质量保证年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证年限是多久?做工程的的朋友们都知道,一个工程在建造之初不仅需要建筑商与承包商签订合同,还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保障,之后就是验收。而对于使用该建筑的企业或者是个人来说,此时......


·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一般说来
      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