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区分诽谤罪和侮辱罪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以为诽谤罪和侮辱罪是同一种罪名,只是叫法不同,其实这是错误的,诽谤罪和侮辱罪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两种罪名。那具体该怎么区分诽谤罪和侮辱罪呢?具体来说,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面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
  一、怎么区分诽谤罪和侮辱罪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步虚假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尊严、诋毁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人格尊严,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侮辱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其次,侮辱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再次,侮辱必须是针对特定的目标和对象进行的。诽谤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捏造事实的行为,其次则要求散步捏造的事实,即将所捏造的虚假的足以伤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虚假事实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使公众广为周知。再次,诽谤的对象也必须是特定的。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二、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
  诽谤罪与侮辱罪在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两点:(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也就是说,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也就是说,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诽谤罪的要点是要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而侮辱罪的要点是要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手段和方式是有区别的。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综上所述,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不同的犯罪,不仅仅侵犯的客体不同,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诽谤罪却不是,两罪的表现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如果您还是不能正确区分他们的话,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总结: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以为诽谤罪和侮辱罪是同一种罪名,只是叫法不同,其实这是错误的,诽谤罪和侮辱罪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两种罪名。那具体该怎么区分诽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伤鉴定9级怎么算赔偿费用?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受伤,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工伤保险发放的工伤待遇。但如果该工伤已经造成员工的伤残,该员工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以评定伤残等级,领取相应的赔偿。那工伤鉴......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认定,应当从债务的形成原因和用途来处理,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


·现实中,交付二手房其实与交付新的商品房还是存在不一样的地方,
      现实中,交付二手房其实与交付新的商品房还是存在不一样的地方,但对于购房者而言,此时都应当小心谨慎,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通常交付房屋都是有一定的标准,那么二手房交付的时候标准是......


·新车上牌的流程是什么?
      在买了车之后我们肯定是需要进行上牌的,没有上牌是不允许上路的。新车上牌首先是要去当地的车管所进行申请,相关的流程就是先进行拍照,随后进行拓印和过线监察,然后配合警方采集资料上传资料......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损伤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损伤怎么算?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要罚款吗?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要罚款吗?1、未婚生育的,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罚款等法律处罚的。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


怎么区分诽谤罪和侮辱罪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