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在入职之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以为不签劳动合同就能逃脱一些责任,但是这样其实带来的损失会更大,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做出一定的赔偿。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怎样的?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怎样的?待岗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发给陆某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这说明单位没有将它列人工资支付总额。同时,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实际工资性收人是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陆某要求以应发工资计算,并且住房补贴、手机通讯费报销款均应计算在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1)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范围问题,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区分清楚,辨别清哪些是属于工资性收人范围的项目,哪些是应当剔除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项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工资的计算基础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故实际上计算所得出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有可能是低于其正常月工资的。以上全文即对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怎样计算的做出了简单的阐释,作为劳动者我们也不能太过被动,要懂得依靠法律保护自己正当的权益,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单方面按照用人单位的意愿,劳动者有权得到一定的赔偿。
  
  
  
总结:我们知道,在入职之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以为不签劳动合同就能逃脱一些责任,但是这样其实带来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社保申报流程是什么
      公司社保申报流程是什么?公司社保申报流程是:去社保局开户;去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去公司开户银行缴款四个步骤。新公司缴纳社保相对来说比较麻烦,因为还涉及到了......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其实社会的进步就是有很多普通公民都非常的乐意监督和关注政府的工作,现在公民其实也挺关注各地政府官网的一些信息的,如果有些行政机关的官网上长期都没有更新相关信息,公民可以向这些行政机......


·刑事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


·提供劳务能否起诉工伤待遇,待遇是怎样的
      提供劳务能否起诉工伤待遇,待遇是怎样的提供劳务是可以起诉工伤待遇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一、交通事故伤残理赔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理赔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年月日时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的车行驶至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


·软组织损伤一般赔多少
      人身伤害的赔付标准具体需要根据伤情和事故责任划分来看,赔偿标准也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同地区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