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不管是社会上年龄多大的公民都是有可能因为触犯了刑法出现犯罪行为而被处罚的,一般来说只要是犯罪就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无法抹灭的痕迹并且将会伴随一生,但是对于还没有长大的未成年人来说就需要特殊地加以处理,下面一起来看看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一、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适用对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及免除刑事处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2012年12月31日以前审结的案件符合前款规定的,相关犯罪记录也应当封存。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高检规则》第503条)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解除 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一)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二)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封存期间的义务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封存的犯罪记录的,应当提供查询的理由和依据。对查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最高法解释》第490条)(法院应审查)
  
  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社会调查报告  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行。
  
  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调查。
  
  提起公诉的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随案移送法院。
  
  羁押审查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应当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出庭作证  公诉人一般不提请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出庭作证。确有必要出庭作证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分案起诉   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同时移送人民法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如果补充侦查事项不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参与的犯罪事实,不影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先予提起公诉。
  
  简易程序    对于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提起公诉时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建议。
  如果犯罪的主体是未成年而直接将其行为记录在档案就相当于是直接影响了他们未来的发展,所以国家也是出于再给这些未成年一次重新改正并且为社会做贡献的机会而将其犯罪记录暂时封存。
  
  
  
  
总结:不管是社会上年龄多大的公民都是有可能因为触犯了刑法出现犯罪行为而被处罚的,一般来说只要是犯罪就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无法抹灭的痕迹并且将会伴随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拘留留案底吗?被拘留了怎么办?
      刑事拘留留案底吗?被拘留了怎么办?一、刑事拘留留案底吗?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没有构成犯罪不会留下案底,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案底”案底......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有哪些?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有哪些?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有涉农专利、商标、版权,以及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农业生物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农业商业秘密等。我国陆续出台了《商标法》、《专利......


·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
      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一、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是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施工方在催讨工程款项的过程中,建设方大多以款项拖欠多年,案件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欠款。为此,特对诉讼时效的计算期间......


·法律对于玩忽职守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定罪标准,玩忽职守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尽责,从而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他危害了国家机构的安全,侵害了......


·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按照我国劳动法当中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超出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要求员工加班的话,那么必须按照加班的时间给员工发放相应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加......


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