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给我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劳动合同没有给我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首先职工完全能够合理的去和公司的主管人员索要一份劳动合同的,在这世界上签订的所有的合同全部都是合同当中的涉及到的合作者人手一份的,这个道理不会因为是属于劳动合同就有什么不一样的,如果自己明确的索要的工资仍然不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面对这种管理特别不规范的公司,还是提前辞职的比较好。
总结:劳动合同没有给我的解决方法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注册商标的续展有几次?
注册商标的续展有几次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
·2023逆向行驶怎么办,会怎样进行处罚
我国对交通的治理越来越严格,是因为我国的交通发展越来越快,行人的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逆向行驶在我国一般会处以处罚3分。下面我们就2018逆向行驶怎么办,会怎样进行处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
·共同海损的索赔方式
1、留置权行使的程序习惯法有关规定,有权要求马上支付留置权下所存在的金额,并不需要接受担保。但从对立的方面有要求,必须提出所要求的正确数量,否则有可能会丧失留置权。但这种权力很少......
·在我国非法集资利息高吗
非法集资案件之所以频频发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我们相信您心里面还是有数的。就是因为很多人都存在一夜暴富的这样一种想法,能够让犯罪分子得逞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相信犯罪分子在让自己投资的时候......
·排除妨害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与诉讼费有关系吗?
排除妨害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与诉讼费有关系吗?一、排除妨害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与诉讼费有关系吗?排除妨害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与诉讼费两者肯定是有关系的;标的额度多少就要取决于诉讼费会缴纳多......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对于单位犯罪的构成,一般有公司或者企业,犯罪主体是一个单位,且支配犯罪意识。对于出资只有单一股东的一人公司来说,它构成犯罪的条件是否跟单位犯罪一样?我们......
劳动合同没有给我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