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赔偿费用钱到那里去要?

  我们都知道在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意外,特别在如果走在小区下面被上面的不明物体砸到了受了伤,那这个受了伤的费用会由谁来承担呢该怎么样去认定是谁呢,那就来了解一下高空坠物赔偿费用钱到那里去要呢?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高空坠物赔偿费用钱到那里去要呢?
  1、认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电线杆、广告牌、脚手架、缆车、索道、护路林木,等等。  倒塌、脱落、坠落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毁坏的常见危险。除此之外,凡是上述设施本身损坏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均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建筑或者其他设施的塌落花流水是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其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设计人或施工人追偿。 2、赔偿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二、高空坠物砸到车法律责任怎么界定?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综合上面所说的,高空坠物赔偿费用钱到那里去要呢?首先是要认定是谁家的东西所砸到了,再者就是与当事人谈判赔偿的事情,所以,一定要先认定,如果你连是谁家的都不知道的话,就只有去找物管再去查是谁家的,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你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总结:我们都知道在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意外,特别在如果走在小区下面被上面的不明物体砸到了受了伤,那这个受了伤的费用会由谁来承担呢该怎么样去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范本
      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范本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范本一、合同管理工作完成情况1、签订合同情况全年我院共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共计份,合同额万元。其中,对外签订生产经营合同份,合同额......


·一、醉驾罚金的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醉驾罚金的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醉驾罚罚金的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


·一般欠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
      一般欠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欠钱具体是写借条还是欠条,需要当事人根据情况来判断。简单来说,如果是借款就要写借条和收条,如果是拖欠的货款等,就写欠条。需要提醒的是,当事人遇到欠钱的情况时......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


·机械设备司法鉴定程序式是什么
      近年来,机械设备被广泛应用于生活的各个领域,随着商业交易的增多,同时也引发了越来越多有关机械设备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可能会有关机械设备的问题争执不下,此时就可以通过司法鉴定对于机械设......


·公有住房拆迁如何补偿?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高空坠物赔偿费用钱到那里去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