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大城市可能每天都有拔地而起的各种各样的写字楼,这些写字楼正好也是体现出了如今商业化社会发展的步伐是非常的快速的。写字楼一般都是出租出去作为办公楼来使用的,所以写字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国家有明确规定。可能也有很多人会比较好奇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一、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1、商业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
  
  2、用地时间的计算从开发商通过招投标取得土地时算起,因此不足40年是正常的。
  
  3、40年是最高用地期限,同房子没有关系,房子产权是永久的所有权。
  
  4、住宅土地的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虽然没有具体说明商业用地是否自动续期,但相信缴纳少量的土地出让金以后可以续期。物权法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原则是:国不与民争利。当然,最后怎样要看届时的具体政策了。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土地开发的类型有哪些?
  
  1、宜农荒地的开发
  
  2、闲散地开发
  
  3、农业低利用率土地开发
  
  4、沿海滩涂开发
  
  5、城市新区的开发
  
  6、城市土地的再开发
  
  四、进行土地开发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2、因地制宜原则
  
  3、可持续发展原则
  
  4、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
  
  ( 1 )以提高效益为中心,速度与效益相结合
  
  (2)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协调
  
  (3)处理好建设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由此可见,一般写字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国家规定的是40年,因为写字楼肯定是作为商业用房的,但实际上各地的国土资源部对于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办法没有出台明确的文件的,写字楼一旦修建完成了以后后期产生的经济效益是非常的大的。
  
  
总结: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现在大城市可能每天都有拔地而起的各种各样的写字楼,这些写字楼正好也是体现出了如今商业化社会发展的步伐是非常的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自然资源纠纷?
      自然资源纠纷是指在自然资源权属不明确或者受到侵害以及遭到污染破坏的情况下,纠纷当事人在产权划分、责任归属、赔偿范围、方式、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关于资源......


·交通事故扣车要给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扣车要给停车费吗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缴纳。另外,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


·酒驾虽然是违法驾驶
      酒驾虽然是违法驾驶,但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酒驾发生交通事......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权益不受任何人或单位的侵犯,就算是债务人也有权在还债期间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虽说债务人有偿本付息的义务,但若债权人所提主......


·工厂倒闭员工怎么赔偿?
      工厂倒闭员工怎么赔偿?工厂倒闭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有可能是管理者管理不善,导致工厂内的经济失衡。从而使得工厂倒闭。也有可能是因为当时的经济不景气,受到了社会经济的冲击。所以我国法律......


·一、醉驾适用缓刑吗
      一、醉驾适用缓刑吗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4、犯罪分子不是......


写字楼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