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不走怎么办?

  在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中,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许多社会中的难题越来越明显,现如今每家都搬进了楼房里,自己所住楼房都会有水电费需要缴纳,当然这就是物业公司的任务了,那么,当遇到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不走怎么办?下面我给您详细介绍一下:一、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不走怎么办物业合同到期后,因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差,擅自提供服务收费的原因,小区解聘物业公司的现象很常见。但物业公司找借口,甚至“死皮赖脸”强留在小区,拒不搬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也是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严重纠纷的一种常见情况。在面对物业公司无赖的做法时,小区业主应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依法赶走物业公司。解决方案:1、如果原物业公司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小区业主向当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撤出的申请,由要求履行行政职权责令物业公司撤离本小区。2、如果因为原物业拒不搬离小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要求原物业公司搬离小区。若物业公司拒绝搬走的,可在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物业公司搬离,移交相关物业用房及物业资料。当小区解聘物业公司,发生物业公司强行留在小区的,业主可以先协商吹;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二、物业公司被解聘后,无权强留在小区物业合同到期,在小区通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后,物业公司强留在小区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物业公司强留的原因很多,或是因小区业主拖欠大量物业费,或者干脆就是盯上了小区物业这块“肥肉”不肯挪窝,但不管什么原因,物业公司这种做法肯定是违约违规的。经业主决定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是法律赋予小区业主的权利,经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选聘的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意愿。因此,当业主通过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的方式,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解聘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若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有物业费用等未解决纠纷的,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强行留在小区的,否则小区业主可以依法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三、物业公司被解聘后,无权强收物业费物业公司被小区业委会或业主大火决议解聘后,强留在小区不退场,已经属于严重的违约违规行为,物业公司不应当因其违约违规行为获利。所以相关法律规定,在物业公司被小区解聘后,被要求退场而不走的,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由,要求小区业主交纳物业费。事实上,即使物业公司强行要求缴纳物业费,小区业主可以不交纳。综上所述,在现代社会中,对于此问题还是有很多解决方法的,上文都已经给您介绍了,在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文献解决此问题,那么,当我们遇到此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以上就是对于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不走怎么办的详细介绍了,相信您已经了解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在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中,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许多社会中的难题越来越明显,现如今每家都搬进了楼房里,自己所住楼房都会有水电费需要缴纳,当然这就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新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新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多长时间?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一般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的法人代表在民事行为能力上高于一般的自然人,拥有对公司经营运作的特殊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些情况下法人......


·怎么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怎么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一、保证1、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要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约定。2、保证......


·变更监护人法律责任的规定?
      变更监护人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且又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


·逃避商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逃避商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三)导致病疫......


·临朐县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是怎样的
      临朐县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是怎样的临朐县地处山东潍坊市,信息公开的规定可参照山东省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于政府的工作关系着一方人民的经济发展,也关系着当地人民的切身利益,......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不走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