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了遭遇工伤的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赔偿的
我们都知道了遭遇工伤的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赔偿的,但是要得到工伤待遇还是需要职工自己向相关部门进行申领的,因为工伤待遇是不会自动生成的,必须要有一定的书面材料作为证明才可以,南宁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材料呢?
单位须填写《南宁市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如果是旧伤复发、康复治疗以及辅助器具的配置、更换、维修的还须填写对应的《南宁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南宁市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南宁市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一)申领工伤待遇须提供材料
1、用人单位或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医院初次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工伤治疗病历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工伤治疗的各类化验单及检查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工伤治疗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若有刷医保卡,还须提供《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结算单》复印件);
7、工伤治疗的住院费用清单原件(清单上每项收费应标明其医保类别);
8、因工负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
9、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1份;
10、因工负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1、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并已经工伤认定的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并已经工伤认定的提供公安部门对事故结案处理意见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2、工伤治疗期间如果发生转院治疗的情况,还须在转院前填写《南宁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二)申领工亡待遇须提交材料(如果没有经过医疗机构诊疗的,以下第3、第4、第5、第6项材料不须提交)
1、用人单位或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医院初次诊断证明书及工伤治疗病历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工伤治疗的各类化验单及检查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工伤治疗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若有刷医保卡,还须提供《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结算单》复印件);
6、工伤治疗的住院费用清单原件(清单上每项收费应标明其医保类别);
7、因工死亡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因工死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9、工亡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0、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并已经工伤认定的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并已经工伤认定的提供公安部门对事故结案处理意见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南宁工伤待遇申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在上文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说明,希望可以对不知所措的你有带来一定的帮助,工伤待遇是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的,只要自己按照程序提交了申领材料,那么要拿到工伤待遇的赔偿其实就不难了。
总结:我们都知道了遭遇工伤的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赔偿的,但是要得到工伤待遇还是需要职工自己向相关部门进行申领的,因为工伤待遇是不会自动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
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现在微信已经是人们交流沟通的主要工具,人们可以在微信上添加好友聊天,也可以进行转账等资金交易。因此,微信的安全性是很重要的,可是现在不少骗子通过各种手段,盗取......
·解除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解除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要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
·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什么?
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什么?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看一下是否作者都参与到创作过程当中,前者的话他是作者参与那这种创造性的活动,但是汇编作品的话,他并没有参与创作,仅仅是将所有......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两者关键的区别在于:抵押不需要占有抵押物,只需要在相关部门登记即可;而质押需要转移质物(只能为动产)的占有,否则便不是质权。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有时候工程是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当然承包工程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很多人想了解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
我们都知道了遭遇工伤的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赔偿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