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他项权期限是多久?

  
  如果人们将名下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在办房屋抵押手续的时候,涉及到一个他项权证。这是物权的一种,他项权包括很多,比如土地、房屋等。等他项权证办好后,银行会保存一直到贷款还清。这段期间,房屋的部分产权在银行。那么,房屋他项权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房屋他项权期限是多久?
  
  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屋他项权证》中设有“权利存续期间”栏目,在他项权利登记时,要求以契载期限填写。他项权证的权利存续期间,兼顾抵押权和典权。若是抵押贷款,则相应的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此外房屋他项权证还载明了“注销时间”,即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项权证为注销之前,抵押权人或典权人(银行、典当行)可凭借他项权证相关规定,依法行使他项权利。在房屋他项权证灭失时,抵押人(房屋所有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登记。
  二、申请房屋他项权证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房管局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三、申请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
  
  综上所述,人们到房管局办房屋抵押登记的时候,会申请一张他项权证。一般来说,房屋他项权期限会写清楚,这个和抵押贷款的还款期限保持一致。等贷款还清后,人们到银行取回他项权证,到房管局办理注销,这个时候,人们对房屋的产权才算全部拥有,因此,注销他项权证是比较重要的事情。
  
  
  
  
总结:如果人们将名下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在办房屋抵押手续的时候,涉及到一个他项权证。这是物权的一种,他项权包括很多,比如土地、房屋等。等他项权证办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老人无房产立遗嘱可以吗?
      一、老人无房产立遗嘱可以吗?老人无房产立遗嘱是不可以的,至少其订立的遗嘱之中不得有关于处分该房产的内容,否则该遗嘱即使订立,在其去世后进行财产分割时,参与该遗产分割的主体也会发生......


·修缮修理合同
      定作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一、修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交货期限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编号:甲方:乙方: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协作出版的图书:(1)书名:〔原书名〕:〔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


·民事纠纷办案时间是多久?怎么解决纠纷?
      民事纠纷办案时间是多久?怎么解决纠纷?一、民事纠纷办案时间是多久如果自力救济与社会救济解决不了民事纠纷,那么就需要公力救济即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是多久呢?民事纠纷诉讼立案时......


·临时工未买保险可以工伤鉴定吗
      临时工未买保险可以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


房屋他项权期限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