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临床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因其公允性受到法院及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信赖,一般司法鉴定机构会就某一专业问题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使法官在审判时作为参考,而司法鉴定机构因其具有法律属性,其收费标准也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司法鉴定临床收费标准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法医临床鉴定收费标准
  
  1、 损伤程度鉴定 例 300/700 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 伤残程度评定 例 7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3、 伤病关系鉴定 例 10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4、诈病、诈伤鉴定 例 15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5、 医疗纠纷鉴定 例 43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6、 劳动能力鉴定 例 7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7、 活体年龄鉴定 例 8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8、 男性性功能评定 例 7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9、 听觉功能评定 例 7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0、 视觉功能评定 例 7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1、 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例 9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2、 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例 6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3、 后期医疗费评定 例 6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4、 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例 6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5、 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 例 6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6、 治疗时限评定 例 6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7、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 例 8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以上就是司法鉴定临床收费标准的具体内容,通常诉讼双方的当事人因其诉讼纠纷的发生导致互相不信任,对于任意一方选择的医疗机构难免持有怀疑态度,而司法鉴定机构因其兼具医学与司法的双重属性就更容易被诉讼双方当事人所接受,
总结:司法鉴定因其公允性受到法院及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信赖,一般司法鉴定机构会就某一专业问题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使法官在审判时作为参考,而司法鉴定机构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怎么定价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怎么定价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就是指股权所有者,把自己的股权拿出来质押给别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权质押定价又是怎么计算的?股权质押做保证的贷款价格是算净资产?还是......


·租房子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租房子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具体租赁房屋注意事项有:1、注意核对房主身份。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


·员工不接受调岗可以辞退么
      员工不接受调岗可以辞退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


·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财产保全裁定如何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


·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
      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有的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没有想清楚,而在签订了认购协议甚至都交付了首付款之后却又反悔不想购买了,此时就有了退房的打算。但对商品房要求退房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司法鉴定临床收费标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