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强化鲁甸检察院信息公开?

  
  检察院是办理刑事案件的中坚力量,其负责对公安机关移送来的案件进行审查,监督法院的审理。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及时了解案件的走向非常重要。鲁甸检察院这方面做的一直不错,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那么,如何强化鲁甸检察院信息公开?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如何强化鲁甸检察院信息公开?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加强培训,提供人员保障。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院组织的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操作培训班,并由参训人员对本院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通过“集中”和“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了培训,全面讲解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相关知识,并组织上机模拟演练、操作考评,确保培训实效。同时,各部门均明确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人,确保遇到问题能迅速沟通、及时解决。
  
  3、注重部门间沟通协调。既注重案管部门与各部门联络人的沟通协调,更注重各部门与上级机关相关部门的请示汇报,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沟通解决。
  
  4、强化技术后勤保障。在及时完成权限、文书配置及信息公开审核等案件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及时配齐所需电脑、光盘、刻录机等相关设备,保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察院要及时公布哪些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2、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3、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
  
  4、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
  
  5、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社会发布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的信息。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并且应当同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该信息。
  综上所述,对于涉及重大案情、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鲁甸检察院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加强鲁甸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领导、提高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技术保障、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等。刑事案件的信息关系到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应该做到透明公开。
  
  
  
  
总结:检察院是办理刑事案件的中坚力量,其负责对公安机关移送来的案件进行审查,监督法院的审理。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及时了解案件的走向非常重要。鲁甸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如何办理 ?
      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如何办理?一、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如何办理1、申请人首先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并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逾期......


·被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不?
      一、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不?批捕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公安机关负......


·对于检察院的退补侦查应该在多久内完成
      一、对于检察院的退补侦查应该在多久内完成?检察院的退补侦查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侦查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


·属于担保物权范围的是哪些
      属于担保物权范围的是哪些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就该资产优先选......


·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本质区别
      如何区分民事欺诈与诈骗罪一直是困扰公检法及相关人员的难题。以至很多诈骗案不能刑事立案,一些涉案人员逍遥法外;或公安机关立案而不处理,多少受害者投诉无门,以至很多纠纷悬而未决。甚至......


·监视居住后会不会收监?
      监视居住后会不会收监?一、监视居住后会不会收监?有可能。监视居住期间如果逮捕,不会立即收监。应当经过审判以后,判实刑才能收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


如何强化鲁甸检察院信息公开?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