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企业因发展壮大扩大规模,需要大量的土地扩建厂房,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征到土地。近年来,工业用地较为紧张,因此对于土地的征用,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有严格的规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方可拿到需要的土地。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下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征用土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应当先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公告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3、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
  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询意见期限为15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交付被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征地各项费用付清之日起30日内交付被征用的土地。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国家依法征用土地的,按照规定核减该幅土地农业税和有关农产品的定购任务。
  二、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
  1、征用鱼塘、藕塘、苇塘、灌丛、药材地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2、征用果园、茶园、桑园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未曾收获的,为其同类 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3、征用耕种不满3年的开荒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耕种3年以上的,按照耕地补偿。4、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5、征用其他土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征用林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回答了关于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问题,土地的征用首先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近年来国家也是十分重视土地征用程序的审批,因此要想拿到土地首先要保证用途明确,手续合法齐全,这才是能够得到土地的基本保障。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喝征地有关的法律知识,您可以咨询辽阳律师。
  
  
  
总结: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企业因发展壮大扩大规模,需要大量的土地扩建厂房,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征到土地。近年来,工业用地较为紧张,因此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坐牢影响三代吗
      坐牢一般会影响三代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会直接影响参军。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对本......


·自广州市施行租售同权政策以来,全国各大城市也纷纷出台了各自的
      自广州市施行租售同权政策以来,全国各大城市也纷纷出台了各自的租售同权政策,以明确租房者与购房者享有的同等权利。山东省于2017年7月与租售同权有关的文件中对租售同权的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公司增资多少钱的费用?
      公司增资多少钱的费用?公司增资多少钱的费用?1、公司增资,首先要到当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并要提交“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及新增资部分的验资报告”,你去工商局领表时......


·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几天告知
      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都会有1-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如果劳动者觉得不合适的话是可以像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那么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几天告知用人单位呢?请阅读下面由网......


·入职材料都有哪些内容?
      求职者被单位录取后,会在不久后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这样才能成为单位中的正式一员。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提前告知求职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作为新员工,应该准确齐全有关资料,......


·什么情况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