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龙泉作为成都市重点主题发展区域以及经济开发区重点试点,面临着不断扩建与大力带动经济发展的重任。国家为了更好的建设对龙岩地区实施了征地政策。那么成都龙泉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成都龙泉征地政策实施细则
1、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征地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结合《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
3、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
区劳动、农业、统计、公安、民政、物价、计划、建设、审计、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4、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当事人依法补偿、安置后,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发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单位应当按通知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成都龙泉征地政策实施要求
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三、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实施细则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1、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标准执行。
2、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以及青苗补偿费:根据核实的规格、数量,按本办法附表一、附表二标准进行补偿。同一面积上种有两类以上青苗及其他作物的按实补偿,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该占用地块面积。
3、有档案的古树名木,按照《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4、拆迁乡(镇)企事业单位的建(构)筑物按本办法附表三标准补偿,由原建(构)筑物所有权人自行拆除,材料归已。
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运费及水、电设施迁改费用等,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
四、以下情况不予赔偿
1、自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不具有土地合法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
3、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用地(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
综上所述,成都龙泉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地上建筑物的实际占地面积以及青苗古树等其他附着物的具体数量进行具体的赔偿计算。通过我们的讲解,希望成都龙岩地区居民在遇到征地政策时,积极配合国家政策,不要因个人行为影响国家土地建设的进程安排。
总结: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成都龙泉作为成都市重点主题发展区域以及经济开发区重点试点,面临着不断扩建与大力带动经济发展的重任。国家为了更好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夫妻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
夫妻中的一方如果想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首先要知道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法律中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那是否意味着离婚起诉也应该去一方......
·民法总则前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前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其实在当今时代,我国有一部分公民对国家的基本法规还是不太了解的。也正是因为如此,自己在进行司法维权的时候,往往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并且自己的一些合法......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差额法计算
差额赔偿原则是将损害行为发生时受害方的财产状况与合同得到适当履行后受害方所应处于的财产状况进行对比,其中的差额即为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然,差额原则是以合同履行后......
·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需要批捕吗
一、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需要批捕吗刑事案件不经过批捕是可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一种强制措施。例如有些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或因其自身原因需要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伪劣产品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伪劣产品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伪劣产品赔偿的标准1、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是否是十倍赔偿的前提 首先,从立法本意和社会效果来看,食品安全法宗旨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一、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
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