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社保补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厦门医社保补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需要携带《就业登记花名册》,补缴起、止月份本人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补缴审核通过的,单位或个人持补缴申请表到参保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补缴。因各种原因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须办理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手续的,应到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缴费单位所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补缴手续: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相关材料; 4、书面补缴申请(写明补缴原因)二、申办单位和个人补缴社保须带好以下申请材料:1、《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补缴1997年底前的社会保险费,还需携带补缴年度该人员工资发放的凭证复印件;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只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3、农村合同制人员,还需携带该人员的《劳动手册》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首先在这里,我们给您介绍的是社会保险如果要进行补缴的话,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比如说材料,他的复印件是需要加盖公章的,这一点必须要予以重视,除此之外,如果还有什么不懂,也可以咨询一下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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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社保补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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