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

  
  要知道签订合同,不仅是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是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在签订合同中是需要明确了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着重解释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
  
  一、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之分。
  
  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依合同法的建构逻辑,合同的订立是规范缔约当事人之间如何达成合意,合同的效力则是进一步规范当事人的合意应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灵魂,只要当事人间的合意不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的意志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我们所讲的合同的效力,通常指的是狭义的效力概念。
  
  广义的合同的效力,则是泛指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私法效果。在合同法上,不仅有效成立的合同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在条件或期限成就前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广义的合同的效力,还可以包括有效的合同违反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一责任的产生虽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但也是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应属于广义的合同的效力的范畴。以上关于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就为您简单的作答到此,行为可以帮助到您。
  
  二、具体表现
  
  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合同对签订的双方都是具有约束力的,同时也是为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该法律效力是非常重要的,不仅保障了自身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共同进步,共同努力。以上关于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就为您介绍到此。
  
  
  
  
总结:要知道签订合同,不仅是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是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在签订合同中是需要明确了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着重解释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房子竞价什么意思?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无法弥补的话,有可能走到离婚这一步。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难免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这也是容易发生矛盾和纠纷的地方。在很多离婚房产纠纷中,会涉及到竞价这个......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有哪些?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主要有:(一)自愿。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是条例关于解决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程序的重......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立案后能要回钱吗?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立案后能要回钱吗?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立案后是否能够将钱要回来,要根据案件审理来判断。现在网络上面的诈骗是非常常见的,所以微信诈骗是否能够将钱要回来,需要根据情况判断。人......


·驾驶人员醉酒驾驶怎么交罚款?
      驾驶人员醉酒驾驶怎么交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


·公诉转自诉案件情形包括什么
      公诉转自诉案件情形包括什么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


·纳税人偷税漏税和税务机关举报吗
      纳税人偷税漏税和税务机关举报吗?1、是的,偷税漏税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


民法总则合同法效力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