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
成都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
按照规定,成都市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但部分企业并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成都人社局的公告要求,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2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二、职工社保补缴规定
根据成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缴。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
2、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3、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4、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
成都社会保险进行补缴的时候你是不是又胖了他的时间的规定,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进行社会保险的补缴,除此之外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职工如果要进行社会保险补缴,所应当了解的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总结:成都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
·摩托车被扣了怎么取车?
摩托车被扣了怎么取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
·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吗?
毒品已经渗透进我们国家许多地方,每天都有人冒着巨大风险去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诱骗他人或者胁迫他人吸毒,如果感染毒品怎么办?难道只能沦落吗?其实有家人或者朋友感染毒品不要慌张应该及时送戒毒......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税法法律规定,我国必须严格划分一般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会计制度不完善的公司企业,一般纳税人是指会计核算完善......
成都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