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每个人的工作岗位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伤害可能随时发生,一旦工伤发生,就会面临赔偿问题,而赔偿多少则依据工伤的鉴定结果,鉴定结果也是司法机关判决的参照标准,那么,在东莞哪些人评工伤鉴定?职责范围是什么?我们将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回答。
东莞哪些人评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职责范围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得知东莞哪些人评工伤鉴定。其鉴定人员都是大多数来自劳动行政机关,因此,他们的鉴定水准有职业操守进行规范,在进行工伤鉴定时,由于专业人员的的操作,我们就不必过分担心鉴定结果存在较大过错。但是,工伤的发生毕竟会给我们带来上身心上的痛苦,所以在工作中我们自身要减少过错,防止工伤的发生。
总结:在生活中,每个人的工作岗位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伤害可能随时发生,一旦工伤发生,就会面临赔偿问题,而赔偿多少则依据工伤的鉴定结果,鉴定结果也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是什么?法律之所以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是因为他的权威性,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观念的转变,我国法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申辩权利,民事诉讼辩论原则就是......
·司法鉴定要三个月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司法鉴定内部也有着非常严格的时间限制,其中有些专门针对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作出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证鉴定结果。可能生活当中有些受害者申请司法鉴定的时候才被通知要求三个月以后再来,但是......
·公司法人变更用假公章谁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变更用假公章谁承担责任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需要提交的资料当中包括公司的相关人员同意并且加盖公章的公司文件,所以有一些人在对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可能会使用假公章来......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是什么意思?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是什么意思?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的意思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劳动合同期满。在这种情况下,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
·国企被裁员补偿工资多少个月
国企被裁员补偿工资多少个月一、国企被裁员补偿工资多少个月?裁员补偿几个月的工资取决于职工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办理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那具体来说,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更好呢?我们一......
在生活中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