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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当公司法人起诉别人的变更法人程序是什么

  
  在一家公司的运营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公司法人作为领导者进行管理公司每个部门的经理,让公司有效率正常运行。但是由于工作要求恰恰需要法人去起诉其他公司时,公司的法人代表却由于个人因素不能在继续承担公司法人的职位,这时候应该是否可以进行更换公司法人呢?请看下面关于不想当公司法人起诉的详细内容。
  
  一、法人代表不是任命的,而是在进行企业工商登记时确定的。法定代表人不是企业的内部岗位,而是被确定代表企业行使法人权利的特定人员。
  
  企业要撤换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提出不再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二、变更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由于工作上的需要起诉其他公司,而公司法人不想当公司法人起诉别人就可以变更法人。前提是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还需要收集相关的材料并加盖公章得到双方的同意。希望双方在协商好之后进行办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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