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复议规则在我国的执法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决定,可以对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恢复和保护功能。我国对税务的征收也实施相关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制。那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范围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于2010年2月10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公布,根据2015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修正。该《规则》分总则、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税务行政复议证据、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税务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附则12章105条,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2004年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8号发布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予以废止。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1号)规定:“第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四)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五)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颁发税务登记;
  
  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行政赔偿;
  
  4.行政奖励;
  
  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七)资格认定行为。
  
  (八)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十一)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 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二)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这类复议对相应的税务行为中的征收种类、征收范围、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信誉划分,相关的当事人对这类事件持不同态度的,都可以提出相应的行政复议机制,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总结:复议规则在我国的执法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决定,可以对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恢复和保护功能。我国对税务的征收也实施相关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试用期间提前多长时间辞退
      试用期间提前多长时间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


·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政策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政策是怎样的?一、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并购贷款的利率应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贷款银行的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考虑成本、风险和综合收益的基础上,结合同业定价水平和与客......


·产品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是否可以?
      产品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是否可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是可以;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按时付款,另一方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都需要承担......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


·合同到期工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对于大多数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存续的期限,如果到期的话,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需要支付一......


·在我国精神疾病长期病假规定是什么?
      精神疾病可千万不是有些人所想的精神病,只不过是现代人容易有焦虑症、抑郁症等这些各种各样的,因为生活的压力而导致精神上出现了一些问题,精神方面的疾病有些比较严重的也得需要通过药物控制......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