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驾案件法律失效期,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案件法律失效期,会受到什么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经检测,寻马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已经符合醉酒驾驶的标准。
  
  《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道酒驾会违法,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醉酒驾驶人在明知有这样的结果下,还无视法律,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的态度。醉酒驾驶会被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1、标准不同。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为饮酒后驾驶;
  
  驾驶人元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为醉酒驾驶。
  
  2、处罚方式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扣押驾驶证六个月,并罚款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连续被查两次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带回约束到酒醒,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饮酒后驾驶人员或者醉酒驾驶人员驾驶的车是公交车或者正在运营的机动车应受到什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人员驾驶公交车或者正在运营的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罚款五千元,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驶证,且依法获得驾驶证之后不得从事运营机动车的职业。
  
  醉酒驾驶人员驾驶公交车或者正在运营的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带回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十年内不得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从事机动车运营工作。
  
  三、喝醉酒在车上睡觉算不算醉驾?
  
  喝醉酒在车上睡觉不算醉驾,但是喝醉酒启动车子在车上睡觉就属于醉驾。
  
  综上所述,关于醉驾案件法律失效期,会受到什么处罚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喝酒了是不能够开车的,醉酒的人对于路况的判断是不够准确的,在生活中很多的事故都是由醉酒驾驶的行为引起的,所以一定要防范醉酒驾驶的行为,一旦被查到,是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
  
  
  
  
总结:醉驾案件法律失效期,会受到什么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经检测,寻马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3mg/100...#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对于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事故,并不一定就会过程医疗事故罪,也有可能仅仅是一般的医疗事故。不同的定性下对事件的处理也是不同的。而在产生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后......


·刑事赔偿应采用何种方式
      刑事赔偿应采用何种方式一、刑事赔偿应采用何种方式?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其他方式为辅。《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


·单位犯罪能否立功?
      单位与纯粹的自然物质系统的根本性区别在于前者包含着人的因素活动,包括人的主观意识活动和作为主观意识活动外化的人的行为,而后者则不包含人的因素的活动。并且,前者所包含的人的因素的活动......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范本怎样写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范本怎样写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范本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协议。一、协议双方发包方(甲方):_......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城镇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因此,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要想在城镇土地上进行生产建设,就必须先拿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物权,持有者可以将其抵......


·司法鉴定人准入条件有哪些
      科学技术的发展给司法鉴定带来了许多的机遇,也带来了很多挑战。司法鉴定人是利用专业知识对具体事项进行鉴别并判断的人,对于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从某种程度上对诉讼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醉驾案件法律失效期,会受到什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