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征收土地的时候,他是为了不同的用途所进行的,比如说要建造飞机场,或者是建造铁路,都是需要征收农民土地,为了弥补他们所受到的损失,需要进行征收土地补偿,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流程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开发商征地流程第九步: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农村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他的各项征地补偿的费用,具体标准是由当地的县政府批准之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来进行确定的,当然具体的征收土地的项目都是固定不变的,主要都是依据土地的产值来进行倍数补偿的。
  
  
  
  
总结:在现实生活当中,征收土地的时候,他是为了不同的用途所进行的,比如说要建造飞机场,或者是建造铁路,都是需要征收农民土地,为了弥补他们所受到的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条有哪些内容
      受贿是一种让您十分痛恨的行为,尤其是很多官员利用自己的权职和影响力来进行收取一定的好处,在相关的法律当中对于受贿的处理也是很严重的。那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条有哪些?数额较大如何认定......


·故意烧人民币判刑吗?
      不会被判刑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


·南京市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
      南京市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


·一台捕鱼机定罪的条件
      捕鱼机属于违法,凡具有押分、退分、上分、加分、返分、退币、退钢珠、充值、返点等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应当认定为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都是定罪的条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


·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公路运输作为最常见的运输方式,很多人都想知道关于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其实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


农村铁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